2017年11月23日 09:04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 【打印】
從湖南省財政廳了解到,近日,湖南省財政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政府采購信息公開規定進行了全面梳理,印發了《湖南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財購[2017]16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了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內容、渠道及責任主體,切實提升我省政府采購透明度。
《通知》明確了我省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為“中國湖南政府采購網(中國政府采購網湖南分網)”,全省各級政府采購信息應在“中國湖南政府采購網”發布。《通知》規定,我省預算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項目采購信息由“中國湖南政府采購網”通過數據接口同時推送至“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和預算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采購信息在紅網政府采購頻道同時發布,擴大政府采購影響,強化政府采購監督。
© 1999-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版權所有 | 聯系我們 | 意見反饋 | 京ICP備10046031號-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