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6月02日 09:09 來源:山西省財政廳辦公室 | 【打印】
政府采購由最初的計算機、公務用車等通用貨物發展到涵蓋全部貨物、工程、服務三大門類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決定了政府采購法管理約束的廣度和深度。近年來,結合經濟發展水平和管理重點以及管理能力,山西省適時調整管理范圍,科學制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合理確定限額標準,政府采購由最初的計算機、公務用車等通用貨物發展到涵蓋全部貨物、工程、服務三大門類。
在范圍擴大的同時,采購規模快速增長,山西省政府采購規模從2003年的18.56億元快速擴增到2016年的493.57億元,占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比重由2003年的4.46%擴大到2016年的14.34%,提高近10個百分點。十余年政府采購規模累計達到2088.34億元,平均節約率約8%,累計節約財政資金166.67億元,特別是一些涉及民生利益的全省性、系統性的重大項目悉數納入政府采購管理范圍,通過競爭擇優實現了物有所值的采購目標。
先后出臺近20項制度辦法,政府采購規范化程度不斷提高
山西省各級財政部門針對采購實踐中不斷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在政府采購法律框架下整章建制,不斷填補制度空白,堵塞管理漏洞。省級先后出臺了近20項制度辦法,涉及信息公開、公平競爭、流程再造等各個方面。
2015年,山西省財政集中力量開展了為期6個月的政府采購領域專項治理工作,對發生違規行為的20名專家、15家供應商進行了集中處罰處理。2015年、2016年針對社會代理機構違規執業、惡性競爭問題,連續兩年開展了地毯式、全覆蓋的執業行為大檢查。據統計,近三年來,山西省累計對387名政府采購評審專家、341家代理機構和供應商的違規違法行為做出了責令整改、警告和行政處罰等處理,在中國山西政府采購網公開曝光,并將有關企業政府采購失信行為推送至“信用中國”平臺。
采用多種手段,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
為落實中央相關政策要求,山西省各級財政會同相關部門采取在評審中給予價格扣除、評審優惠、引入政府采購合同信用擔保等多種手段,較好地發揮了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據統計,2015-2016年間,山西省政府采購合同授予中小微企業金額達到489.62億元,占采購總規模的63.55%。
抓住五個重點環節,不斷完善政府采購管理體制
近年來,全省財政部門牢牢抓住采購方式、采購效率、采購監管、專家評審、隊伍培養五個重點環節,不斷完善政府采購管理體制。
在采購方式的選擇上,更加注重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實現,貼近采購項目實際需求,依法科學確定各種采購方式,確立集中和分散共存、優勢互補、相互促進的采購格局。
在采購流程的設計上,針對政府采購辦理環節多、采購效率低的焦點問題,主動簡化并優化政府采購流程,大大壓縮審批環節,提升采購人依法采購主體責任意識。同時,取消了采購資金支付的前置審批,顯著提升了采購效率。
在監管制度的完善上,推進政府采購監管與操作執行機構相分離,財政部門內部只設立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機構,專司監管職責。
在評審專家的管理上,持續擴容專家庫,全省政府采購各類評審專家人數達到13000多名,專業覆蓋面不斷擴大,在滿足采購項目評審需要的基礎上大幅降低了多次抽取的重復率。同時,不斷改進專家抽取方式,將提前一天抽取縮短為當日抽取或開標時抽取,將人工電話抽取改進為自動短信抽取,將手工密封升級為密函打印機自動密封,杜絕專家名單失泄密問題。
在采購人員的培訓上,山西各級財政部門對從業人員開展職業道德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和業務培訓,省本級累計培訓各級人員近5000人次,通過培訓、考核等方式整體提升政府采購專業化水平。
采購信息公開透明,并向縱深發展
山西省升級完善了“中國山西政府采購網”,建起了聯通全國、覆蓋全省的電子服務平臺,省內各項政府采購法規制度、辦事流程、工作動態、采購信息等均能在第一時間進行發布,及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2015年以來,適應信息全方位公開的改革要求,進一步將采購預算、采購合同詳細內容等納入公開范圍,同時對采購預算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項目自動推送至“中國政府采購網”進行更大范圍公開。2016年,“中國山西政府采購網”日均發布各類信息236條,日均瀏覽次數高達7.8萬人次,成為全省各級財政宣傳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當事人獲取采購專業知識、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主渠道,推動了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向縱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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