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浙江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2026年度)的通知
2025年10月14日 08:49 來源:浙江省財政廳 【打印】 
各市、縣(市、區)財政局(寧波不發),省級各單位:
為推進我省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4〕72號)等規定,我們制定了《浙江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2026年度)》,經浙江省政府購買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時間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各市、縣(市、區)財政部門可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按有關政策規定進行補充和完善,制定本地區政府購買服務目錄,并報省財政廳備案。
浙江省財政廳
2025年9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浙江省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2026年度).xlsx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