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購買服務只有兩家供應商響應,能否繼續采購?
2021年04月26日 10:15 來源:中國招采網 【打印】 
政府購買服務的項目,只有兩家供應商獲取了采購文件,響應供應商不足3家,不得繼續采購。
財政部關于く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庫(2015124號)中的“在采購過程中”,指的是采用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采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獲取磋商文件、繳納磋商保證金、提交了磋商響應文件、提交了第一次報價的供應商達到3家及3家以上。但在進入磋商程序后,有的供應商由于以下幾種等原因響應文件未被通過、放棄或退出磋商,符合要求的供應商(社會資本)只有2家的。
法律依據
《財政部關于く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財庫(2015]124號)規定,采用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采購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在采購過程中符合要求的供應商(社會資本)只有2家的,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可以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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