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公布代理機構監督檢查結果
2017年04月07日 08:56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陜西省財政廳近日公布2016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結果,8家代理機構被要求責令整改。
根據陜西省財政廳的通報,此次檢查發現的問題主要集中在4個方面,一是未按規定發布政府采購信息。陜西德信招標有限公司、陜西西北民航招標有限公司代理的4個項目在成交供應商確定后未在2個工作日內公告成交結果。二是未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功能。陜西德信招標有限公司、陜西建華招投標代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陜西國信招標有限公司、陜西西北民航招標有限公司、陜西宇辰招標有限公司、陜西正衡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天合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27個項目采購文件未載明對小微企業(含監獄企業)給予6%-10%的價格扣除。陜西德信招標有限公司、陜西建華招投標代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陜西國信招標有限公司、陜西西北民航招標有限公司、陜西宇辰招標有限公司、陜西正衡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正大鵬安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30個項目采購文件未列明政府強制或優先采購節能、環境標志產品要求。三是評分標準要素設置不合規。陜西正衡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1個項目綜合評分法中未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價格分。四是未按規定收取和退還投標保證金。陜西德信招標有限公司、陜西西北民航招標有限公司、陜西正衡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11個項目存在未按規定收取和退還投標保證金的要求。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陜西省財政廳責令陜西德信招標有限公司等8家代理機構在通報發出之日起15日內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專題上報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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