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三位一體”政府采購風險防控體系
2026年03月31日 10:47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 吳晉林
隨著“數字中國”建設與財政管理改革的持續深化,政府采購活動正經歷從“程序合規”到“績效導向”、從“線下分散”到“線上集成”的深刻變革。行政事業單位作為政府采購的重要主體,其采購行為的規范性、經濟性與廉潔性,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提升國家治理效能的內在要求。近年來,各單位在政府采購內控體系建設上成效顯著,但面對復雜的市場環境、精細化的管理要求以及隱蔽性更強的廉政風險,傳統的風險防控模式亟待升級。本文試圖探討如何通過系統性革新,構建適應數字化時代要求的政府采購風險防控長效機制。
現實審視:政府采購活動中的多維風險圖譜
政府采購鏈條長、環節多、涉及利益方廣,風險貫穿始終。筆者認為,風險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呈現于參與主體、操作過程及監督盲點等多個維度,相互交織,形成復雜圖譜。
——參與方行為失范風險:專業缺失與道德風險的疊加。筆者認為,這是風險產生的源頭之一。
在采購人方面,部分單位“重業務、輕采購”,采購崗位人員專業能力不足、流動性大,對法律法規和政策理解執行存在偏差。更為關鍵的是,在預算編制、需求制定等前端環節,需求部門人員可能因與供應商不當接觸,在技術參數、資格條件設置上植入傾向性、排他性條款,為特定供應商“量身定做”,構成源頭性廉政風險。采購管理部門人員若不能堅持原則,或在外部請托下與采購代理機構串通,將使采購活動的公正性蕩然無存。
在采購代理機構方面,作為專業服務機構,采購代理機構本應發揮獨立、專業的作用。然而,部分代理機構為維系客戶關系或謀取不當利益,利用其專業優勢,在文件編制、程序組織中有意為特定供應商提供便利,或對采購人的不當要求作出妥協性配合,喪失了其應有的第三方公正立場。
——流程管控斷裂風險:事前、事中、事后環節的管控漏洞。政府采購是一個動態過程,各環節的松懈都可能導致風險。
一是前端管控虛化。預算編制脫離實際,如虛高造成資金浪費、過低導致采購失敗或質量不達標。需求調研走過場,缺乏科學論證、市場競爭性評估,潛在“內定”供應商。
二是中端程序異化。筆者認為,這是風險高發區,主要體現在:采購方式選擇不當,刻意規避公開招標;采購文件含有歧視性、排他性條款;評審因素設置不科學、不量化,為“人情分”“關系分”留下操作空間;開標、評標現場組織不規范,評審專家獨立性受干擾。
三是后端履約失效。目前,“重采購、輕履約”現象普遍。比如,合同簽訂把關不嚴,關鍵條款缺失;履約驗收流于形式,未能對標的物的數量、質量、性能進行實質性核驗,導致“中標一套、交付一套”;付款審核與履約情況脫鉤,使得驗收環節的監督作用形同虛設。
——監督效能衰減風險:內部失靈與外部乏力的并存。筆者認為,監督是防控風險的“防火墻”,但當前監督體系存在一定短板。
在內部監督方面,采購單位內部紀檢、審計、財務等部門對采購業務的監督多為事后介入、抽查式監督,對全過程、實時性的動態監督難以覆蓋。部門間信息壁壘導致監督碎片化,難以對采購全鏈條進行關聯分析。
在外部監督方面,雖然有財政、審計、監察等多部門監管,但監督合力并未完全形成。社會公眾和供應商監督的渠道和有效性也有待提升。監督的滯后性與分散性,使得許多風險問題在造成損失后才被發現。
成因剖析:風險背后的制度、管理與技術短板
在筆者看來,前述風險表象的背后,是深層次的體制機制與管理技術問題。
一是制度執行力遞減,“中梗阻”現象突出。國家層面已建立起較為完善的政府采購法律框架,但部分單位在執行中“打折扣”“搞變通”。例如,以時間緊、任務特殊為由規避公開招標;對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的理解和執行停留在表面,未能有效落實。
二是全鏈條管控不健全,存在“斷點”和“盲區”。許多單位的采購管理仍局限于招投標這一狹窄環節,未能將管理向前延伸至預算績效和需求管理,向后拓展至資產管理和績效評價。預算、采購、合同、支付、資產、績效等環節由不同部門管理,信息不共享、流程不銜接,形成“管理孤島”,使得風險可以跨環節傳導和隱匿。
三是數字化賦能不足,“信息孤島”制約智慧監管。許多單位仍采用線下紙質審批、手工操作為主的模式,或僅實現了部分環節的電子化。財務系統、預算管理系統、采購交易系統、合同管理系統、資產管理系統、支付系統彼此割裂,數據無法自動流轉和比對。如此一來,這會導致以下問題:流程透明度低,人為干預空間大;無法進行大數據分析和風險預警,如無法自動識別圍標串標嫌疑、價格異常、供應商關聯關系等;管理效率低下,大量精力耗費在重復錄入和跨部門協調上。
路徑構建:打造“三位一體”風險防控體系
面對挑戰,應以系統思維推動政府采購管理變革,構建“制度約束剛性有力、流程管控閉環智慧、廉潔文化深入人心”的“三位一體”風險防控體系。
——強化制度體系的“硬約束”與執行力。筆者認為,明確的制度體系有利于規范個體行為,推動政策從“紙面”到“地面”。
一是織密“制度籠子”。在遵循上位法的基礎上,各單位需制定更細化、更具操作性的內控制度。制度應覆蓋從采購預算、需求、實施、合同、履約到績效評價的全流程,并明確每個環節的責任部門、崗位、權限、時限和標準,實現事事有規可依、環環有章可循。
二是推行“崗責清單”。嚴格落實不相容崗位分離原則,制定清晰的政府采購崗位職責清單與權限清單。將風險防控責任嵌入崗位說明書,實行關鍵崗位人員輪崗和交流制度。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明確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需求部門、采購部門、財務部門、驗收部門等的具體責任,形成內部制衡。
三是強化專業能力建設。建立常態化、分層分類的培訓機制,不僅要培訓法律法規和操作流程,更要強化采購需求管理、成本效益分析、合同管理、談判技巧、數字化工具應用等實務能力。同時,將培訓考核與崗位任職資格適度掛鉤,提升隊伍專業化水平。
——構建全流程、閉環化的“智慧管控”主鏈條。防控必須嵌入業務流程本身,從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到事后問責,形成管理閉環。
一是事前“防”的精準化。筆者認為,要強化預算與需求的源頭管控。推廣采購需求標準,建立通用貨物服務的配置與價格標準庫。重大項目推行需求公示和專家論證制度,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需求評估。利用歷史數據對預算進行智能復核,對明顯偏離歷史均價或市場行情的預算提出預警。
二是事中“控”的自動化與透明化。這是數字化賦能的核心場景。所有采購流程應盡可能在統一的數字化平臺上運行,實現“業務線上走、節點線上審、痕跡線上留”。系統應內置合規性檢查規則,自動對采購方式選擇、資格條件設置、評審因素等進行合規校驗。推行招標文件標準化模板,減少自由裁量空間。推廣遠程異地評標、視頻直播開標,最大限度減少人為接觸。利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在開標、評標環節實時比對投標文件雷同度、識別關聯企業圍標、分析報價合理性等,并向監管人員推送風險預警。
三是事后“評”的剛性化與效用化。驗收環節必須由需求部門、采購部門、技術專家等多方參與,并利用移動終端、物聯網設備、影像資料等實現驗收過程可追溯、結果可復核。同時,推行采購結果與預算績效、資產配置、后續采購資格掛鉤的管理機制。建立供應商履約信用評價體系,將評價結果應用于后續采購活動。
——打造“數智融合”的監管新手段。數字化不是簡單的流程電子化,而是驅動管理變革和風險防控模式重構的核心引擎。因此,應著力建設或升級集操作、監管、服務、決策于一體的智慧政府采購平臺。
一是建設“一體化”業務中臺。打破系統壁壘,推動與財政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國庫支付系統、資產管理系統的數據貫通和業務協同,實現從項目庫、預算、采購計劃、交易執行、合同簽訂、履約驗收、資金支付、資產入庫、績效評價的全生命周期數據自動歸集和“一鍵可查”。
二是開發智能化監管大腦?;谌鞒虜祿?,構建風險監測預警模型,將風險預警從“事后查處”轉向“事中干預”和“事前預防”。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技術,智能監測異常行為,如同一IP地址投標、投標文件制作機器碼相同、不同供應商報價呈規律性差異、中標價格長期接近預算、合同頻繁變更等。
三是構建全景化供應商畫像。整合工商、司法、稅務、征信以及歷史履約評價等多源數據,為供應商建立動態信用檔案和風險畫像。在采購評審、資格審核等環節,為采購人提供精準的決策支持,讓“失信者寸步難行、守信者一路綠燈”。
四是打造可視化決策支持中心。通過數據駕駛艙,實時展示采購規模、節約成效、政策功能落實、風險預警分布等情況,為各級管理層提供直觀、科學的決策依據,實現“用數據說話、用數據管理、用數據決策”。
——培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潔文化軟環境。筆者認為,制度是剛性約束,技術是無形藩籬,而文化則是深層滋養。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最終需落腳于采購參與各方思想覺悟與職業操守的全面提升。這要求超越單純的風險管控,向價值引領與行為自覺升華。
一是以“不敢腐”的懲戒警示強化敬畏之心。通過常態化、場景化的警示教育,將政府采購領域典型案例轉化為鮮活的“清醒劑”與“教科書”,深刻揭示腐敗成本,讓每一位參與者知敬畏。同時,暢通并規范內部監督舉報渠道,嚴格落實責任追究,確保任何違規行為都能被及時發現、嚴肅查處,形成持續強大的震懾效應。
二是以“不能腐”的制度文化筑牢行動自覺。廉潔文化應深度融入采購全流程的制度設計與日常管理。通過清晰的權責清單、公開透明的操作流程、同事間的相互提醒與監督,推動合規操作銘刻于心。同時,將廉潔要求嵌入崗位職責、績效合約與晉升考評。
三是以“不想腐”的價值認同實現文化浸潤。積極倡導“廉潔采購、陽光采購、價值采購”的職業榮譽感,樹立并宣傳恪守底線、專業公正的先進典型。通過理念宣導、專題研討等多種活動形式,將公平、誠信、節儉的采購核心價值觀內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廉潔自律從外部要求轉化為從業者的內在追求和道德選擇。
總之,推動制度、技術、文化三者同向發力、一體推進,有助于構筑堅不可摧的政府采購廉政防線,為行政事業單位財政資金的高效使用和公共服務水平的持續提升提供堅實保障。
(作者單位:中共浙江省委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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