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評審專家聘期內考核不通過不予續聘
2019年09月16日 09:02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網 【打印】 
為進一步提高評審專家專業素質和職業操守,切實解決部分專家在政府采購項目評審中的不公正問題,山東省財政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監管與使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根據《通知》規定,財政部門應當嚴格評審專家選聘入庫審核,把好專家入口關。對提供虛假信息、評審能力不足、規避監管的申請人,應當堅決拒絕其入庫,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及采購代理機構的在職工作人員不得申請成為政府采購評審專家。評審專家不得超出標準索要高額報酬;不得要求報銷額外費用;更不得以不當利益為要挾,拒絕在評審報告上簽字。對評審專家年度評審工作中出現不合格評價的,專家庫自動對評審專家進行預警,財政部門視情況對其進行約談。評價結果為優秀的,納入優秀專家池,優先隨機抽取。聘期內出現1次(含)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續聘。同時,加強對評審專家不良行為記錄的管理和使用。對受到刑事處罰、失信或者因失信被有關部門提起聯合懲戒的評審專家,應當及時解聘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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