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評標專家每任聘期五年 勞務報酬有標準
2025年09月09日 10:20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 【打印】 
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務服務辦日前印發《天津市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和專家管理暫行辦法》通知,對評標專家入庫應具備的條件作出要求,同時對不得入庫的情形進行明確,還明確了評標專家的勞務報酬。
入選市專家庫的評標專家,應當具備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從事相關專業領域工作滿八年,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具備參加評標工作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實踐經驗;熟悉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熟練掌握電子化評標技能和市專家庫專家端的使用,滿足遠程異地評標、專家日常管理等工作需要;身體健康,能夠勝任評標工作,年齡低于70周歲;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不得入選市專家庫的情形包括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被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取消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資格的;被開除公職的;受過刑事處罰的;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評標專家實行聘期制,每任聘期五年,聘期屆滿自動解除聘任關系。評標專家聘期內年齡達到70周歲時,自動解聘。市專家庫組建單位應當為入庫評標專家頒發電子聘書,實行全市統一編號管理。
評審專家勞務報酬方面,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根據項目類型及實際工作量向評標專家支付評標費用。評標時間在4小時以內的,每人每次評標費用一般不低于500元,超過4小時每小時增加100元。超過整數時數0.5小時以內的不計算,超過0.5小時、不足1小時按增加1小時計算。主持評標工作、參加遠程異地評標活動的評標專家,評標費上浮20%。評標專家已抵達評標地點,但因非評標專家原因導致回避或評標活動確需取消、改期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應給予評標專家200元的交通費和誤工費補償。因評標專家原因導致回避、評標專家簽到遲到30分鐘及以上、評標專家未完成評標工作擅自離開評標現場的,不予支付評標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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