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規定》印發
2026年03月24日 09:04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新修訂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據了解,新修訂的《規定》第二章聚焦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損害公利、謀取私利行為以及問題突出的領域,對原有行為規范進行擴充調整,分類列出禁止性規定,涵蓋濫用職權、利用職權謀私、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為特定關系人謀利、盲目追求政績、違規選人用人、搞“四風”7個方面,每個方面又以“負面清單”方式列項規定了典型表現。其中提出,禁止濫用職權損害國有資產權益。不準有違反規定投資、發放貸款、融資、擔保、拆借資金、委托理財、為他人代開信用證、購銷商品和服務、招標投標等行為。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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