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培訓班的通知
2017年08月11日 15:47 來源: 【打印】
管理辦法》培訓班的通知
財干教〔2017〕77號
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采購招投標活動,經(jīng)財政部領導批準,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與國庫司決定舉辦《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培訓班。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
1.《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修訂的背景。
2.《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修訂的原則。
3.《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修訂的主要內容。
4.《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重點條款解讀。
二、培訓對象
中央預算單位負責政府采購業(yè)務的相關人員,每單位2人;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負責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相關人員,每單位3人;中央集中采購機構相關人員,每單位3人。
三、培訓時間
2017年8月30日,29日報到。
四、培訓地點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北京市順義天竺開發(fā)區(qū)麗苑街9號)。
五、培訓經(jīng)費
培訓費由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按標準統(tǒng)一核撥。
六、其他事項
(一)請各單位嚴格按照要求派人參訓,并務必于8月22日前將報名回執(zhí)(見附件)發(fā)至北京國家會計學院電子郵箱:px@mail.nai.edu.cn。京外學員請將到達北京的航班或車次信息及學員手機號提前發(fā)至北京國家會計學院電子郵箱:px@mail.nai.edu.cn,以便接站。在京學員請在報名回執(zhí)中注明是否乘坐班車,乘車學員請于8月29日下午15:30在北京市西城區(qū)三里河南三巷北口集合,統(tǒng)一乘車前往。自行前往的學員請務必于8月29日晚20:30前到達學院注冊中心報到。
(二)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1.財政部干部教育中心培訓一處潘佳,聯(lián)系電話:010-68553601、13911686233。
2.財政部國庫司政府采購管理一處李承雙,聯(lián)系電話:010-68552386。
3.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李鑫,聯(lián)系電話:010-64505042、18511585693。
附件:報名回執(zh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