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互聯網+為人民服務”
2016年04月28日 10:08 來源:深圳特區報 【打印】 
治理也好,管理也好,應當盡量少勞動個人,更多地靠政府主動作為,而不是“你去干這干那,以便我們來管你”
“互聯網+政務服務”試點,已由發改委等十部門出臺,國務院辦公廳轉發。80個城市先行,明年逐步推廣,群眾到政府辦各種事,率先實現憑身份證一號申請,政府一個窗口受理,通過信息互聯一網通辦。
方案是“信息惠民方案”,實際上也將惠及政府,當然首先是政府要做很多事情,把方案落實。從惠及居民來說,“奇葩”證明、重復證明等人人有痛感的辦證難現象將極大減少,辦事來回跑路、看臉色等將進政府辦事變為畏途的情形會降到最低;從惠及政府來說,因為每個人的情況都清晰可見,信息精準又完備,社會治理效率將大為提高。但基礎條件,一是居民信息提交和政府信息采集必須完善和及時,二是消除部門信息孤島。
人在社會中生活,總得接受政府管理和服務,否則社會不成其為社會。在社會體制中,個人是被動的,但又應該是自由的,因此,治理也好,管理也好,應當盡量少勞動個人,更多地靠政府主動作為,而不是“你去干這干那,以便我們來管你”。
過去,一些地方政府服務有些問題,理念固然是一個方面,技術上不能不說也是一個方面。“互聯網+政務服務”,把技術上的問題解決了。證照電子化,政府有收集,查驗時一調即知。雁過留影,政府對個人信息的掌握,甚至比他自己還全面。政府也比任何個人更明了政策。再讓個人為證照苦惱,真的是不必要了。
但政府與群眾之間的關系,并不因此萬事大吉。具體辦事的環節,煩惱消除了,政策、規定等等是否合理,將會更受關注。我們知道,任何政策和規定,都涉及到具體的人,都是在調整利益,都是哪些人受益哪些人不受益、哪些是公共利益哪些其實只是部分人的利益。合規的事情都不能順利辦理,人們就焦灼于辦事繁瑣;辦事不再繁瑣了,人們必然關心政策和規定好不好。
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要求政策、規定有利于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為部分人制定的優惠、對部分利益主體的特殊政策、有礙于公平正義原則的效率追求、難以讓多數人得益或認同的規定,將會面臨比過去更大的質疑。關注的焦點從“政府服務不優”轉到“政府服務于誰”,這是更根本的提問,這是治理進步后出現的情況,也表明進步永無止境。
“互聯網+政務服務”大有益于“治術”進步,但為人民服務才是“治道”。政府會“互聯網+”還不夠,根本還是那句老話:“為人民服務”。政府必須做到“互聯網+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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