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新規出爐——打造評審專家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體系
2026年01月12日 11:21 來源:深圳市財政局 【打印】 
2025年12月25日,深圳市財政局正式印發《深圳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實施辦法》(深財規〔2025〕6號,以下簡稱《辦法》),標志著深圳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體系迎來一次全面系統的迭代升級。新辦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聚焦評審專家“選、用、評、管、退”各環節,構建起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閉環管理制度,旨在以更嚴格的準入、更公正的使用、更精準的評價和更實的監督,全面提升政府采購活動的公正性、專業性與公信力,是深圳市持續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打造公開透明陽光采購環境的關鍵一步。
一、嚴格準入,筑牢專家隊伍“防火墻”
《辦法》顯著提高專家入庫門檻,在基本條件中首次明確強調“政治素養和品德良好”,并列出包括不良信用記錄、特定在職人員等情形的負面清單。選聘流程優化為“發布公告、網上申請、資格初審、資格終審、擬聘公示、組織初任培訓、發放聘書入庫”七步走,層層審核、公開透明,從源頭上確保專家隊伍的素質與純潔。
二、公正使用,強化隨機抽取與權責對等
《辦法》堅守隨機抽取基本原則,同時對專家庫資源不足等特殊情形明確補充抽取規則,保障評審機會公平。《辦法》清晰界定評審專家的權利與義務,并規范勞務報酬“誰使用、誰承擔”的支付原則,進一步維護評審過程的獨立性與公正性。
三、精準評價,立體化考核聯動獎懲
《辦法》建立項目履職評價、日常監督評價和年度綜合評價“三位一體”的評價體系,并強化評價結果運用。年度綜合評價結果作為優先擔任評審組長、階梯抽取概率設定、放寬年齡資格條件的依據,嚴格執行“不稱職即解聘”的退出機制,樹立起鮮明的“獎優罰劣”導向,激勵專家珍視聲譽、認真履職。
四、實化監管,終身負責與遞進懲戒并重
《辦法》推行評審終身負責制,壓實專家責任。針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根據情節輕重設置多層次處理處罰措施,從責令改正、暫停抽取資格(最長1年)直至解聘出庫、追究法律責任,形成嚴密監督閉環,讓監管制度真正“長牙帶電”,持續規范評審行為。
《辦法》通過系統化、精細化的制度設計,實現了對評審專家管理的全程覆蓋與閉環運行,有助于從整體上提升政府采購評審質量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注入新的制度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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