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濰坊市:以信用評價開啟代理機構監管新模式
2021年04月02日 08:47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打印】 
本報訊 按照財政部《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關于“財政部門負責組織開展代理機構綜合信用評價工作”要求,山東省濰坊市財政局去年開始主動開展代理機構信用評價工作,開啟代理機構監管新模式。
為適應新形勢下代理機構監管工作,濰坊市財政局探索創新監管方式,出臺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并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開展了全市代理機構的信用評價工作。
此次信用評價設立了12項評價指標,重點考察代理機構內控制度是否健全、采購文件編制是否規范、評審因素設定是否科學、信息公開內容是否全面、政府采購政策功能是否落實到位等政府采購執行情況。評價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3個等級,并予以公開,可作為采購人自主擇優選擇代理機構的參考依據。代理機構按照“自主自愿、積極參與”的原則,自主確定是否參加信用評價。通知發布后,共有62家符合條件的代理機構參與了信用評價。經對信用評價資料進行審查和綜合評價,優秀率達35%,合格率達65%,無不合格代理機構。
針對此次信用評價中發現的問題,濰坊市財政局及時責令有關代理機構進行整改,要求各代理機構在建立健全內控管理制度前提下,監督內部從業人員嚴格按照內控制度要求開展業務,確保代理業務依法依規開展。
(宋來忠 蔣守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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